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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神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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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加大消费贷推广力度 利率最低降至4%以下******

  本报记者 李 冰 余俊毅

  下调消费贷利率、推出利率优惠券、举办抽奖活动……春节前后,不少银行加大消费贷优惠力度。

  近日,《证券日报》记者通过探访银行网点、电话咨询、App查询等途径了解到,消费贷成银行信贷“开门红”重头戏。金融机构纷纷降低消费贷、信用贷产品利率,大力营销推广个人消费贷业务。部分银行消费贷利率降至4%左右。

  优惠活动种类繁多

  年初,通常是银行信贷投放的关键节点。步入2023年,金融业持续加大对国内需求和供给体系的支持力度,信贷“开门红”情况受到普遍关注。

  记者多方走访观察到,春节前后,银行消费贷产品利率正在降低。部分银行消费贷利率已下调至4%以下,并在还款方式、期限上进行了“让步”;有银行利率优惠甚至持续到2023年3月底。

  以国有大行来看,工、农、中、建四大国有行的消费贷产品利率均在4%以下。其中,工商银行融e借额度最高可至100万元、年化利率最低3.7%、年限最长为5年;中国银行随心智贷额度最高30万元,年利率最低3.95%,年限最长为3年;建设银行建易贷额度最高30万元,年化利率最低3.95%,年限最长为3年;农业银行网捷贷额度最高30万元、年利率最低可至3.65%、年限为1年。

  除国有大行外,部分中小银行也推出了各种类型的个人贷款业务,年化利率普遍在3.6%左右。

  从多位用户反馈的情况及记者实际操作来看,大多银行放款较快,几乎“秒到账”。举例来看,某银行推出了闪电贷,并开展年化利率优惠券活动,符合活动条件的客户,可获得6.6折、8.5折、9.5折不等的利率折扣券。若使用6.6折优惠券贷款20万元,则年利率可低至3.8%,期限3年,并可以使用先息后本组合还款方式。

  虽然各大银行推出了各式各样的个人消费贷优惠活动,但这并不意味着其放松了贷款的申请门槛和审批风控力度。比如某农商行推出了工薪快贷产品,年利率低至3.6%,贷款对象仅限当地缴存公积金单位职工。

  另外记者注意到,大多消费贷款均标注了资金不能用于购买理财、房产以及炒股等非消费领域。且为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消费贷款的推广界面往往会提示,“产品利率以实际办理利率为准”等。

  某股份行客户经理告诉《证券日报》记者,“我们会运用科技手段,针对不同的贷款客户,实施差异化额度、利率定价。此外信贷审批手续及风控措施并未放松,只是效率较以往有所提高。”

  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告诉《证券日报》记者,“2023年春节时间较早,春节前后是用户消费的黄金期,也是临时性资金需求的高峰,消费信贷的需求比较旺盛,因此银行在信贷‘开门红’加码营销,往往能事半功倍。”

  银行存款利率走低

  在个人信贷利率下调的同时,银行的存款利率也在走低。目前银行的定期存款及大额存单利率已经进入了“2时代”。

  记者走访多家银行网点了解到,目前银行大额存单的利率普遍在3%以下,且额度较少。定存方面,银行的定期存款利率略高于大额存单,但也普遍在3.8%以下。

  同时,今年1月中旬,部分中小银行还下调了存款利率。比如,某股份行表示,将对人民币存款挂牌利率进行调整,个人存款方面,定期整存整取二年、三年、五年利率分别由2.73%、3.5%、3.85%调整为2.7%、3.35%、3.7%。

  在业内人士看来,中小银行降低存款利率是为了主动管理负债成本,调整负债结构,缓解利差收窄和盈利压力。并且,存贷款利率的下调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银行的利润。

  星图金融研究院研究员黄大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去年以来,银行纷纷下调存款利率,这一定程度上来自于银行资产端利率的下降,要求银行降低负债成本,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在存款利率下调后,银行净息差压力已得到一定缓解。但需注意,存款类产品作为居民资产配置中最重要的一类产品,短期内利率继续下行的空间会十分有限。”

  此外,光大证券首席银行业分析师王一峰预计,1月份银行信贷投放“量增价减”,信用扩张好于预期。考虑到1月份春节效应后,2月份、3月份信贷投放将与市场自发需求修复关联度更高,同时,结合银行“早投放、早受益”的固有思维,一季度信用扩张有望实现累计同比多增。(证券日报)

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进入数据驱动新阶段******

  1月4日,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在“第五届数据资产管理大会”发布的《大数据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显示,我国大数据技术产业整体水平大幅提升,已形成数据存储与计算、数据管理、数据流通、数据应用、数据安全五大核心领域。

  从《白皮书》披露的数据看,我国大数据发展环境持续向好,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生态体系持续优化,市场前景广受认可。

  从创新能力看,2021年我国发表大数据领域论文量占全球31%,大数据相关专利受理总数占全球超50%,均位居第一;从生态体系看,2021年我国大数据市场主体总量超18万家,形成了大企业引领、中小企业协同、创新企业不断涌现的发展格局;从市场前景看,2021年我国大数据相关企业获投总金额超过800亿元,创历史新高。

  “2022年,我国在政策、人才、资金等方面持续加码,为大数据后续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院长余晓晖特别指出,《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的印发,是我国探索数据要素价值释放、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迈出重要一步。

  尽管我国数据生产要素制度建设再获关键政策支撑,但未来发展,还要看大数据技术产业,即五大核心领域如何应对挑战。

  针对《白皮书》罗列的各项挑战,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云计算与大数据研究所所长何宝宏以数据流通领域为例指出,数据流通技术提供了“数据可用不可见”“数据可控可计量”的数据服务新范式,数据流通市场逐渐从“以数据产品为主”向市场驱动的“以数据需求为主”转变,挑战也越发凸显,比如,数据权属界定的场景与问题复杂,对参与数据流通的主体权利关系,理论、制度和产业实践层面均尚未形成共识;数据的估值定价尚缺乏科学、标准的评价方法;数据流通的准入、竞争等行为约束没有清晰的法律界定,配套规则不完善;隐私计算等数据流通关键技术应用不成熟。

  谈及被列为首位挑战的数据权属界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建民说:“从土地到石油,生产要素的产权界定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大事,数据确权也是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最为核心的问题,是数据要素市场化的逻辑起点和法律前提。《数据二十条》将弥合此前关于数据确权的各种分歧,引导各方将力量集中到更为细致的制度研究和设计上。”

  数据流通的重要前提是数据开放,它所带来的安全挑战来自何处首先需要廓清,《白皮书》给予明确:数据安全责任体系构建尚不成熟,数据安全的主体责任边界模糊;具体业务场景下的技术落地仍然缺乏实践指引,数据安全管理与技术易脱钩;传统网络安全防护思路与措施无法满足当下的数据安全防护需求。

  “对数据开放中的安全性、合规性、权益分配等方面的考量,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数据的互联互通与价值实现,市场因而呈现‘数据需要开放,却又难以开放’的困境。”中国电子数据治理工程指挥部技术部主任国丽认为,解决这一矛盾需要扎实的安全技术支撑,需建立覆盖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的一体化的数据安全与数据要素化工程体系。

  以《数据二十条》出台为标志,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从技术引领进入到数据驱动的新阶段,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秘书长高素梅强调,目前我国数据管理的水平仍然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数据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实用性仍然影响数据要素市场的进一步培育与开拓。(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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